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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车辆异地年检手续? |
来源:转载于网络 | 时间:2010-04-13 |
按规定,机动车年审,不同类型和使用性质的车辆,审验期限不同。具体期限是: 营运载客汽车5年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摩托车4年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而本地机动车长期在外地使用或者外地机动车长期在本市使用的情况,应该属于机动车异地审验。按照相关规定和公安部72号令,机动车需要异地年审的,可以通过委托的方式,由机动车所有人根据需要自愿选择检验地进行审验(大型载客汽车除外),具体程序是: 机动车所有人凭行驶证和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保险凭证,到原登记车管所申请委托检验证明,符合条件者,原登记机关出具《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并在行驶证副页检验有效期内加盖委托检验业务专用章,车辆所有人凭该通知书和行驶证、保险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到受委托地车管所办理审验手续。 登记地车管所办理委托和受委托车管所办理审验都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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